一纸限购令,让无数定金、预付款竞折腰。去年10月,郑州实施新一波的限购政策。记者昨天调查发现,不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有被限购者遭遇“退定金、预付款难”。
对此,省内房地产界资深业内人士提出:限购有实施细则,因限购无法退定金、预付款的买房者,能否有政策保障?
大河报联合郑州市政府有关部门,征集被限购者定金、预付款不退案例。本报将持续关注此事。
案例
>>中介不愿退两万定金房东悄悄把一万元还给她
由于2万元定金,周女士的生活轨迹,改变了。
“我去年12月14日交的定金,通过金水区国基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的房产中介购买二手房。”周女士说,当时向中介公司缴纳了2万元定金。“当时,中介告诉我,10个工作日内准备齐资料。”
周女士说,她带着孩子在郑州生活。如果买了房,落了户口,孩子就可以顺利在郑州参加中招考试了。
“去年12月24日,我带齐资料找中介签合同。但是中介却告诉我,限购政策升级了,外来人口购买郑州限购区内房子,要增加2年社保或纳税证明。”周女士说,按照她的情况,买不成房子了。但是,中介又说,这个事儿,不怨中介,所以定金不退。
周女士说:“这时候,房东说我很善良,这个事不怨我。最终,房东悄悄把一万元还到我手里。”
原来,周女士缴纳的两万元定金,有一万在房东手里。善良的房东,把钱又还给周女士。
“现在,中介还拿着我一万元。一万块钱对我而言真的很不容易,我一个月工资才2000多块钱,还要带着一个上学的孩子。”周女士说话一度哽咽。她说,因为这事儿,她过年也没有过好,直到现在,仍感觉身心疲惫。
>>17万预付款开发商迟迟不退还
买二手房的市民遭遇退定金难,买新房的老百姓,也遭遇退预付款难。
高女士反映,她在2016年9月份购买位于航海路与嵩山路交叉口附近一处商品房项目的房子。由于2016年10月1日郑州市政府出台限购政策,她不符合条件因此不能继续购房。
高女士称,她已经向开发商交了预付款17万,现多次向开发商协商要求退还预付款,但开发商就是迟迟不退还。
河南王牌企划有限公司董事长上官同君说,17万预付款,对开发商不是事儿,对一个小家庭是天大的事儿。因为限购产生了纠纷,为何最后却让老百姓买单?
问题
因限购无法退定金、预付款的买房者,能否有政策保障?
周女士、高女士,以及许许多多类似的老百姓的遭遇,都和郑州市出台的限购政策有关。
2016年9月14日深夜,郑州开始第一波调控,“限地价竞房价”、熔断机制纷纷出台。
去年国庆假期,郑州房地产调控正式升级,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施行限购18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郑州户籍允许购买2套,外地户籍允许购买1套;限贷政策要求首套首付提高至30%,二套首付提高至40%。
2016年12月21日,郑州调控再次升级,增加了180平方米以上房源的限购;外来人口购买增加2年社保或纳税证明。
昨天,记者调查周女士遭遇的时候,一位资深房产界人士提出:周女士是去年12月21日之前交了2万元定金,郑州更严厉的限购政策是她缴纳定金之后出台的,这种情况,严格意义上应该被限购吗?
昨天,记者从郑州市房管部门获悉,郑州限购政策一经颁布就立即执行,是以网签为依据。
郑州市政府知情人士称,郑州2011年也曾出台过限购政策,从2011年出台政策至2013年调控升级,相隔两年之久。而去年10月限购政策出台后,不到3个月就出台升级版调控政策,表明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坚决调控的态度。因此,调控政策执行非常严格。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社说,因限购无法退定金、预付款的买房者,能否有政策保障?多名业内人士提出,政府对限购政策如何实施有很详细的细则,但是对老百姓如果遭遇“因限购无法退定金、预付款”的情况,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实际上纵容个别中介、房企侵犯购房者的利益。在强势的中介、开发商面前,普通购房者想要讨回公道很难!
说法
受到限购政策影响没法签订正式合同,定金、预付款应该退
“无论如何,从周女士和高女士遭遇的情况看,他们的钱应该退。”昨天,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新建告诉大河报记者。
他说,这个问题分成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双方已经签过正式合同,不受限购政策影响,那么合同继续履行。开发商有交房义务,买方正常付款。另一种情况是,双方合同还没有签订,交了定金、预付款,受到限购政策影响。现在,他们没有继续签订合同的条件,这个钱应该退。因为双方都没有违约。
《合同法》第94条也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有观点认为,限购属于不可抗力。但是,罗新建认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一般是指地震、水灾、旱灾、战争等。从法律上讲,政府政策不属于不可抗力。虽然政府政策不是不可抗力,但是政策带有强制性,直接导致交易不能达成。“所以,原来收的定金也好、预付款也好,必须退。”
郑州多名律师建议,郑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此时应该出面,通过行业自律妥善解决这个问题。毕竟,部分中介和开发商的行为不能代表整个郑州市房地产行业的形象,应该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果断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