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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张世杰 通讯员 何涛)日前,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印发文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防止违法和不当文件出台,促进依法行政。
《措施》提出,审核机构在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中,要重点把好“七关”(即: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体例关、内容关、程序关、要件关),严格审核程序。推行合法性审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齐抓共管、合规合理、优质高效的审核机制。创新建立统计分析报告机制,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以严格审核倒逼依法行政。完善专家律师参与审核制度,用好合法性审核专家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有关法律专家的“外脑”作用,为合法性审核工作提供专业支撑。
《措施》提出,围绕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主动加强与京津司法局工作对接,形成《关于推进京津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协调发展合作协议(征求意见稿)》,推动实现京津冀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标准协调一致、结果三地互认、清理动态同步,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措施》明确,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指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主体清单管理等制度,压实合法性审核责任,组织全省合法性审核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合法性审核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发挥考核指挥棒和示范创建导向作用,研究增加合法性审核工作在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分值权重,促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