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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郑伟)6月5日下午,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刚刚制定出台的《关于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加强能动司法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该《工作指引》的制定出台,旨在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流域综合治理,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以及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据了解,这是全省法院系统制定出台的首份环资审判领域能动司法文件。
《工作指引》全文包括四个部分,共十四条。其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分别对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立案、审理、执行阶段加强能动司法的具体举措作出规定,第四部分重点强调司法建议、司法公开、司法宣传和协调联动等能动司法工作机制。
《工作指引》要求,流域内各基层法院在立案、审理、执行的每一个阶段都要强化主动移送问题线索意识,探索“先民后刑”的审判模式,积极运用释明权,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建设系列生态司法教育基地,创新环资审判执行方式,探索补植增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元责任承担方式,必要时依职权采取禁止令等保全措施、调取证据,主动查清事实,切实保护环境公共利益。
同时,《工作指引》还明确,要充分发挥环资审判“抓前端、治未病”的职能作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强化内外协调联动,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善于发现和提炼问题,查找环境治理层面的漏洞和短板,释法明理,对症开方,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和修复的系统性、整体性、均衡性,实现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治理和保护。
雄安新区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工作指引》的制定出台,不仅对于集中管辖区域各基层法院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对于提升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该中院将强化能动司法,擦亮生态底色,创新体制机制,切实当好白洋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排头兵,打造白洋淀司法保护的“雄安品牌”,为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