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梁燕通讯员 刘萍)6月5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深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护航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推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六项措施。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畅通线上线下立案通道,推广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交费等诉讼服务,协调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建设,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有效节省商事主体诉讼成本。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把非诉解纷挺在前面,积极推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引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对涉企案件优先进行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化解,有效降低万人成讼率。
切实提高审判效率。进一步推进繁简分流,提高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适用率,使案件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加强民商事案件全流程管理,强化节点监管,有效压缩审理期限,坚决杜绝“长期未结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制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工作,加强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衔接配合,形成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强大合力。
全面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积极引导企业适用重整、破产程序,盘活优质存量资产。充分发挥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提高破产审判水平和破产管理人履职能力,因企施策,精准服务,有效通过重整和预重整恢复企业生机活力,发挥破产审判挽救功能。
坚持谦抑审慎文明执行。坚持善意执行就是善于执行的理念,对被执行人财产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拍卖等措施,在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正常经营影响的基础上尽全力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