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赵志强 赖蓉琪
河北法制报记者李胜男
“为邯郸法院为民、公正、高效的作风点赞,我们还将进一步扩大投资、签约新项目,为邯郸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多更新的活力。”日前,作为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原告,湖南某上市公司负责人特意给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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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某公司与邯郸某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产生纠纷,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主办法官多次到案涉工程现场实地走访勘察,还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一道做邯郸某公司工作,劝他们积极履行自己责任,与远在湖南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代理律师多次进行视频调解,指明问题根源,解释法律规定……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被告分期支付原告工程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这是邯郸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能动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邯郸市两级法院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优化营商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全面服务保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地经济平稳向好发展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
融合创新 强化司法供给
邯郸市两级法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建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推、责任部门分工的推进机制,并分别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形成了“高位推动、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邯郸法院倡导“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理念,针对性解决营商环境领域的难点焦点问题。针对融资瓶颈、劳资烦扰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2022年,邯郸市中院出台《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建议四十条》等文件,拓展司法职能,主动参与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今年,邯郸市中院着力研究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制定《关于加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力促“能合规尽合规”,最大限度保障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邯郸法院持续开展员额法官进企业和“法官优化营商环境办实事”活动。法官走访对接企业,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司法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或可行性建议等,“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源头化解企业纠纷矛盾,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不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就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典型涉法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咨询,受到了企业家们的普遍欢迎。
高效解纷 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邯郸市某公司将四川某公司、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支付剩余租赁费等款物合计近500万元。二被告不在邯郸当地,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申请。承办法官考虑到,二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对邯郸法院不够信任,于是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用娴熟的法律业务和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信任。最终,二被告撤回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进行远程调解,最终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详细还款方案,该案顺利审结。
邯郸两级法院积极强化司法供给,坚持把司法护企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对涉简案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时间成本。2023年1至4月份,邯郸两级法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3633件。
便民高效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之一。邯郸法院积极推行在线立案、查询、交费等诉讼活动,打造贯穿大厅服务、热线服务、线上服务的智慧诉服新模式,有效降低企业的诉讼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2023年以来,邯郸市中院细化审判辅助集约管理流程,实现深度集约、精细管理,建设12368语音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全市“接听即办、一号通办、一单到底”的无差别、标准化、优质化服务,为法官减负、为审判提速、为群众服务。
能动司法 化解企业痛点难点
近年来,邯郸法院不断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破产审判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审理质效,努力探索形成独具特色的“邯郸破产审判模式”。2022年,邯郸法院共审结破产案件68件,位居全省首位。
邯郸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破产工作预重整实践,制定《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进一步统一全市法院预重整案件工作标准,畅通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通道,帮助仍具市场潜力的企业纾困解难。
邯郸市中院与邯郸市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局等政府部门合作,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研讨推进破产执行工作开展,维护当地经济平稳运行。积极推进“执破协同”工作机制,在市政府与法院“执转破”联动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推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通过“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有效疏通涉“僵尸企业”案件执行难的“堰塞湖”,畅通低效劣势企业出清渠道。
邯郸两级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司法护企的宗旨理念,压茬开展“冀执利剑”“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活动,集中执行行动常态化与日常执行活动紧密结合,保障企业债权及时兑现。充分利用债权入股、厂房租赁、商品抵顶、分期履行等方式,促成涉企双方执结案件,避免因案件审执活动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经营。邯郸市中院制定《关于关联案件集中执行工作的规定》,加大联动、集中执行力度,将严格、审慎、文明贯穿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保护创新 激发市场新活力
原告某画廊是两个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这两个商标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某化妆品经销处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网购平台销售印有原告注册商标却并非原告生产的衣物。原告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综合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被告的过错程度及侵权后果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为6000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联系双方当事人,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等,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即时履行。
邯郸市法院借助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机制,建成线上线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处理网络。2022年,邯郸法院共调撤知识产权案件1548件,调撤率达到83.45%,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诉讼负担,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2022年,邯郸市中院已完成永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家基层法院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下放工作,有序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他们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机制,深入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开展专题调研,了解企业在经营中的“疑难杂症”,针对性提出风险防控和相关法律建议,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2023年以来,邯郸市中院着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与市市场监管局签署《关于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与市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惩治涉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与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等多部门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形成有力高效的执法合力,协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邯郸法院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延伸司法职能,更好地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