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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胡建军 郭晓燕)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压实基层检察院“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近日,驻邢台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联合检务督察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基层院“一把手”党内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该实施办法明确了对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履责谈话的形式和内容,规范谈话工作流程,为谈话工作绘制“路线图”。同时,综合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内部巡察等情况,制定履责谈话提纲、开列问题清单。
截至目前,邢台市检察院主要领导会同纪检监察组长已对2个基层检察院“一把手”开展履责谈话,查找出3类15个问题,健全完善6项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