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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郑伟)日前,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雄安新区公安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召开涉案企业合规协作工作联席会,并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协作,助力营造雄安新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雄安新区经济社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的改革举措。
此次雄安新区四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是雄安新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的新起点,是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探索。四家单位将通过构建协作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形成预防和惩治企业违法犯罪强大合力,进一步提升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办理质效。
在联席会上,四家单位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本次会签实施意见为契机,围绕深化涉案企业合规协作、提升合规案件办理质效、做好涉企犯罪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能动司法,治罪与治理并重,坚持依法办案与改革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法律框架内、法治轨道上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为合规改革提供雄安方案、贡献雄安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