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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牛继芬通讯员 李博伟)在河道中拦河圈筑养虾池,严重影响河岸堤防安全和行洪安全。黄骅市检察院通过无人机测量固定证据后,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依托“河长+检察长”办案机制,督促开展整治行动。近日,检察官对该案“回头看”,发现河道内养虾池已被彻底清理干净,河道生态原貌得以恢复,河道行洪安全隐患也已消除。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利用“无人机+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办理案件的一个缩影。
无人机具有高机动性、宽视野、精确定位、动态跟踪、立体航拍、图像实时传输等优势,可以打破地形和空间限制,多角度在空中进行实地全局勘查。2021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借助无人机办案优势,强化运用无人机参与公益诉讼办案。特别是今年3月“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利用无人机航拍进行勘验取证,为检察办案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
随着检察技术的不断提升、科技设备的不断运用,无人机在检察公益诉讼取证办案中的技术地位随之增强。近几年,省检察院持续对无人机建设进行部署,以市级检察院为单位,搭建可实时显示位置、可实时指挥、可实时接收影像的无人机飞控平台系统,形成一市一张网的无人机群。同时,强化与水务、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合作,建立无人机使用协作关系,视情调用相关部门无人机参与办案。其间,保定高新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邀请省地质工程勘查院工作人员,利用无人机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现场进行勘查,出具专业技术报告,为案件办理提供了有效支撑。
在办理农用地膜污染相关公益诉讼案件中,饶阳县检察院运用无人机对辖区800余亩西瓜种植区进行航拍,采集到散落田间农用薄膜图片7幅,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提供了重要证据支持。邯郸市邯山区检察院利用无人机不间断巡航,发现了非法排污等案件线索,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20余件。沧州市检察院组织沿河8县(市、区)检察院运用无人机,联合开展大运河踏查……应用无人机航拍技术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能克服地理条件等限制,从而有效提升案件证据取得的时效性,同时也降低办案成本。聚焦深度运用无人机技术参与办案,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勘察收集证据,多角度取证,实时监测、动态跟踪,并对选定区域进行变焦抓拍和目标位置记录等,更好满足专项监督办案发现线索和调查取证工作需求,以科技赋能,为公益诉讼工作插上了“智慧翅膀”。
调试设备、启动螺旋桨、遥控操作飞行。6月8日,省检察院组织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无人机勘验取证比赛,增强检察干警运用无人机精准发现线索、精准锁定目标、精准固定证据“三个精准”能力。为提高干警运用无人机航拍调查取证的技术水平,全省检察机关组建由检察技术部门干警、司法警察、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组成的无人机操作团队,按照“基层检察院抓基础操作、市级检察院抓协同训练、省级检察院抓补差检验”的思路,深入开展经常性训练和阶段性比赛,提高实战运用能力。先后以基层检察院为单位,组织基础飞行、现场勘查、航拍取证为主要内容的培训341次,以市级检察院为单位开展团队合作培训19次,培训操作人员1341人次。组织全省无人机勘验取证比赛3次,在2个市级检察院分别召开无人机协同展示观摩活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持有CAAC执照或AOPA合格证的无人机驾驶员109人。目前,无人机早已成为全省检察机关调查取证、跟进监督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