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法制网讯 (李玲)近日,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执结一起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纠纷,申请人某运输公司如愿收回卖车款,被执行人陈某某一次性履行执行款,解决了困扰几年的烦心事,将一面锦旗送给执行法官表示感谢。
2018年10月,申请人邯山区某运输公司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签订了《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约定总车款是20万元,陈某某分24期还款。合同签订后,陈某某支付保证金1.5万元,接着偿还了3期车款后不再付款。某运输公司多次催促未果,后得知涉案车辆因超载被当地交警队扣押,陈某某也未及时处理违法,导致车辆一直在交警队扣押近两个月。
某运输公司多次与陈某某协商还款事宜,陈某某将车辆钥匙交于某运输公司称无力偿还车款。为挽回损失,某运输公司协助陈某某将车辆违法处理完毕,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将车辆予以转让得款,但陈某某仍欠购车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某运输公司起诉至邯山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陈某某支付某运输公司3万余元以及违约金9950元。判决生效后的三年时间内,陈某某未按照生效判决支付欠款。近日,某运输公司向邯山区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执行法官经查询得知,陈某某名下有一辆轿车,遂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执行法官尝试劝解被执行人陈某某偿还欠款,但陈某某情绪激烈,拒不配合法院工作。而后,执行法官转变思路,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召集起来,面对面进行调解。陈某某的妻子表示他们夫妻愿意履行,但手头钱款不足,并说出了还款计划,承诺将法院扣押的车辆抵押出去,抵押款项交至对方,剩余欠款每月偿还3000元,直至清偿完毕,但申请人不同意该方案。
调解未果,执行法官站在当事人角度,促使他们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被执行人获得了申请人谅解,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了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执行款项。
近日,申请人如约收到了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款。被执行人也表示,压在胸口多年的大石头终于卸了下来。
邯山区法院柔性执法不仅抚平了当事人浮躁的情绪,而且还传递了法治的温度,彰显了法治的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