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河北法制网7月26日讯 (记者 任俊颖实习生 李晶晶)今天,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2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整治虚假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审议意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一步防范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维护良好诉讼秩序,促进诚信社会建设。
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将整治虚假诉讼工作纳入推进平安河北、法治河北建设的重要内容,着力在健全完善制度、重拳打击整治、强化统筹协调等方面下功夫,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整治力度。各级公检法司机关紧贴执法办案实践,依托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虚假诉讼案件定性、证据规格、司法解释适用、双向移送、结果反馈等,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打击整治效率,推动形成风险联查、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开展“云端”等专项行动,全面研判串并,实施专班打击,坚决遏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同时,加强对犯罪手法、技战法的提炼总结,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和热点敏感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在数据互通、情报会商等方面的协同协作,精准掌握风险底数,常态开展风险研判,确保了打击的高效性,提升了战果转化率。
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制发《关于防范和惩治民事虚假诉讼的规定》《关于建立健全打击“套路贷”违法犯罪协调机制的意见》,准确把握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积极推动公检法司信息共享、协同治理。出台《关于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全省三级法院均建立了虚假诉讼整治工作专班和常态化工作机制,经过多年治理,虚假诉讼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举报投诉数量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加大对虚假诉讼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集中力量排查识别,对于属于刑事惩治范围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对查证属实的虚假诉讼参与人坚决予以惩戒;坚决追究参与虚假诉讼的法院工作人员责任。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完善检察机关内部业务部门之间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研判会商、结果反馈等机制。深化检察机关上下协同机制,加强省、市两级检察院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完善案件交办、提办、督办、领办等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相关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本地区虚假诉讼分布特点,坚持聚焦住房公积金、涉恶民间借贷、虚假仲裁、虚假公证、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离婚财产纠纷等重点开展监督工作。深挖虚假诉讼案件背后法律从业人员参与虚假诉讼问题,通过“以案盯人”的方式同步审查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