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 单亚新
某小额借贷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在2018年11月26日,与李某签订借款合同,李某从该公司借现金15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8年12月26日,利率为每月20‰。 李某于2021年2月20日归还借款本金6万元,剩余借款一直未还。2022年6月,李某突发疾病死亡,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提交借款合同及还款手续,证明李某借款及还款的事实。
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起诉时,借款人李某已经死亡,且原告不能确定李某的遗产及继承人情况。李某死亡后,其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不能作为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本案原告以李某作为被告主张债权,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的法定条件。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说法: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该是现实中的自然人或存续的法人,已经死亡的自然人或已经注销的法人不能成为适格的被告。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本案中,原告将已经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原告的诉讼并不成立。因债务人死亡后,已经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不能作为适格的被告且在法院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主体时,原告无法确定李某的遗产及继承人情况。故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应依法受到清偿。债务人死亡,是否人死债消?债权人该如何主张权利?针对债务人死亡,要区分案涉债务的具体情况。就个人债务而言,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本条明确了在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对遗产债务的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如果存在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但也存在例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人死未必债消。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如果该债务系已死亡债务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或系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系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中生存的一方主张债务,且夫妻共同债务系连带清偿责任,不管死者是否有遗产,生存一方均有义务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民法典规定了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就合伙债务而言,如果已经死亡的债务人生前所负债务系合伙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其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人的死亡并不完全意味着债务的灭失。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可主张权利追回借款。但债权人也要在出借借款时,考察债务人的信誉、还款能力及身体状况等,及时催要债务,避免因自己的疏忽导致债权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