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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8月15日讯(记者 李胜男)今天是我国首个全国生态日。今天,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北环境资源审判(2022—2023)白皮书》及我省环境资源审判的典型案例、事例。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河北生态文明建设。白皮书显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全省法院严惩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犯罪,共审结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1054件,判处罪犯2276人;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审结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7968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审结环境资源一审行政案件3865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20件。
据悉,全省法院坚持贯彻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实际效果。以环境修复和综合治理为抓手,助力生态环境全面改善优化,让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者依法足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邢台、邯郸等地法院探索建立代偿修复、替代修复等制度机制,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方式,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结果执行机制。邢台法院使用生态修复专用资金3300多万元,带动配套资金8000多万元,建成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8个,探索出一套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判决、执行、管理、使用的办法。全省法院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主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充分发挥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制度优势,依法判令赔偿义务人承担停止侵害、修复生态环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全省法院以重点区域的系统性综合治理为目标,持续加大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太行山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服务保障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大运河的治理保护,助力渤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开展长城保护,服务保障衡水湖湿地生态环境的治理保护,加强西柏坡红色教育基地和正定古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燕山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全省法院不断健全完善司法执法协调联动机制,探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管辖机制,凝聚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同时通过制作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构建集中对外宣传机制、建设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环保法治宣传,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