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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张哲通讯员 崔爱民)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任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2月,张某红(在逃)指使任某到石家庄市接收从国外邮寄入境的工艺品,承诺给付报酬。任某在明知邮寄物品中夹藏了违禁品犀牛角的情况下,仍于2月27日前往石家庄,在市区某小区附近签收国际邮件并被当场抓获。侦查人员当场查获犀牛角制品2196.2克,涉案价值549050元。到案后,任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签署具结书。
石家庄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任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帮助他人逃避海关监管,通过邮寄的方式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犀牛角制品,其行为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根据被告人任某的犯罪事实和各种量刑情节及悔罪表现,石家庄中院最终以任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此次庭审邀请石家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林业局动植物保护专家、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群众近30人参加旁听,经过开庭审理和宣判前的普法宣讲,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生动鲜活的法治教育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