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李胜男)日前,省法院出台《关于为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切实把做好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重要民生工程,统筹抓好审判执行、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结合因灾可能引发的法律问题,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政策支持,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意见要求,坚持人民至上,持续优化改善诉讼服务。加强涉灾案件诉源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萌芽状态。畅通线上线下诉讼服务渠道,依托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12368诉讼服务热线,妥善办理调解、立案、开庭、送达等各类业务事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诉讼需求。充分运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对受灾群众、受灾企业等申请诉讼费减、免、缓的,简化审查手续,及时办理。
意见强调,要坚持能动司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惩抢劫、盗窃、寻衅滋事、诈骗、侵占救灾物资等犯罪行为,严惩妨碍抢险救灾秩序、趁灾哄抬物价、故意编造传播散布虚假灾情信息等犯罪行为。合理平衡当事人双方利益,对因汛情引发的合同履约、劳动争议等纠纷,鼓励和引导当事人调解协商、互谅互让、共担风险、共渡难关。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大涉灾案件的执行力度,对抢险救灾资金和物资,一律不得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财产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意见要求,要延伸司法职能,汇聚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合力。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受灾群众依法正确行使权利。认真总结在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工作经验,深入归纳和分析涉灾案件审判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加强专项审判活动和典型案例的社会指引功能,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充分发掘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和感人事迹,积极营造众志成城、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