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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 (记者 李胜男)在今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全省三级法院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全省法院结合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典型案例,激发公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热情。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环境资源审判特色亮点工作,并发布了白皮书及十件环境资源典型案事例。承德鹰手营子矿区法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展示了司法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衡水中院制定出台指导意见,为衡水湖保护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
我省法院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成立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等,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承德中院牵头,与检察院等6家单位共同建立塞罕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邯郸永年法院在广府古城景区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定徐水法院联合区检察院等相聚瀑河水库,挂牌成立了徐水法院绿色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平山法院会同县水利局等,在平山县滹沱河湿地驿站成立首个滹沱河生态环境司法协作联络站。
全省法院把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与日常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结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和宣判,打击震慑环境污染犯罪,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有效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承德中院组织环境资源集中管辖法院集中宣判9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石家庄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任某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案,安新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安新县端村镇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件,邯郸峰峰矿区法院以7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失火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极大促进了社会各界对环境司法工作的了解。
全省法院线上线下齐动员,营造生态环境保护浓厚法治氛围。省法院、邢台中院联合出品的微电影《环保法官》发布上线。雄安新区法院创新打造“雄安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小卫士——蓝小绿”,通过生动形象的蓝小绿课堂,介绍了“生态负面清单十不准”。石家庄中院策划推出“小庄说环保”专栏,易县法院制作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微视频,通过讲述真实环境资源审判案例释明相关法律。石家庄中院陆续在全市4300余个行政村设置、悬挂《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警示牌》。安国法院发出生态保护“做与不做”倡议书。衡水桃城法院衡水湖湿地环境资源保护法庭组织干警走进渔村、登上渔船,为渔民送法律、送服务;涞源法院组织干警来到涞源白石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给导游、领队进行环保旅游宣传……全省各地法院纷纷行动起来,结合辖区特点,以“面对面”的普法形式向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为凝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全省法院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唐山中院与市林长办公室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执法监管的强大合力。石家庄中院与当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单位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加强传统村落古民居、文物保护单位及旅游景区景点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文化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雄安新区中院联合石家庄中院和保定中院印发实施方案,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专项行动。怀来法院、尚义法院同毗邻的北京市延庆区法院和内蒙古商都县法院分别签署跨域司法保护协议。武安法院、涉县法院与山西省左权县法院互动,开展全国生态日暨太行山环境资源保护系列活动,举行联席会议,达成太行山生态环境保护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