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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网讯(记者 王絮冬)8月28日,记者从承德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5月1日至8月31日,承德市两级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执行行动。
为保证集中执行行动顺利开展,承德市两级法院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目标任务是: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执行案件总执结率,缩短民商事案件执结时长;着力解决拖欠企业资金案件、涉企合同违约案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企损害赔偿案件、侵害企业家及职工合法权益案件等多发的影响营商环境的执行案件,并且发挥集中执行优势,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大局更加有力。
“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执行行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改善了承德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提升了民商事合同执行水平。在8月17日开展的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统一集中执行行动中,承德市法院共出动警力398人次、警车96辆,成立31个执行小组,共司法拘留25人、拘传108人,现场采取搜查措施17场次,执行完毕案件68件,当场履行43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1件,执行到位标的1579.5325万元。截至8月22日,承德市法院涉合同类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达到38.77%,首次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均位居全省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