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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阳区的刘女士7月3日求助称:“听说校服标准有了相关规定,不知道该标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记者报告:“学生的校服,往往都是学校通知后,家长直接交钱,以前也不清楚有什么规定。”刘女士说,不久前听说针对校服有了相关规定,希望能就此了解一下,“弄明白了相关规定,以后在为孩子买校服时也就更清楚该如何做了”。
记者了解到,近日我省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采购合同,据实代收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
通知要求,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旧款校服可穿至毕业。
得知关于校服的这些规定后,刘女士非常高兴。她说,关于校服的规定非常详细,也非常全面,不但可以保障学生的穿着健康和安全,还知道了购买校服时家长意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