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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简称“中小开”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到辖区商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为做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高项目质量,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我市启动2023年上半年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和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资金申报工作。
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开”资金是对企业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完成的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商标注册、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展会项目(含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线上展会和部分转内销展会)等费用给予支持;对企业为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等贸易救济案件应对,并于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形成初裁结果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对其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
该负责人表示,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包括:申报企业须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须具有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进行核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企业海关编码;申报专项资金的企业要以真实发生且已经完成的经济业务为基础申报资金支持,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以个人名义和现金方式支付相关费用的项目不予支持。
申报专项资金项目的企业(单位)需提供的基础材料包括:项目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支持“中不开”项目,需填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一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网络管理系统”生成的“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未换证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的复印件;项目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根据项目类型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记者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