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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山东省水土流失面积2.26万平方公里,比2021年减少618.78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85.7%,高出全国平均值13个百分点。山东省计划到2035年,实现水土保持率达90.67%。山东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张建德介绍,近年来,山东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依法严控人为水土流失,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建设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80余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平方公里,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175条,受益人口达650万,治理区人均纯收入增长30%以上。
为管控生态空间、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山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100万亩,占山东省国土空间面积10.3%,并在泰山、沂蒙山、南四湖及黄河三角洲等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项目210多项,项目区范围2.6万平方公里,治理修复面积600多万亩。
山东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王鲁刚介绍,2023年,山东安排2亿元专项用于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建设,并对各地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和水土保持预防保护给予补助。同时,还探索建立政府和受益主体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分摊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水土流失分布的主要区域和主要地类,科学精准高效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在‘十四五’期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750平方公里以上,并用五年时间,一体化打造100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山东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处长赵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