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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6 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人才政策双 30 条——《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 条)》《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30 条)》。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30 条)》在住房保障方面,构建了涵盖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体系,着力为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提供优质安居服务。
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A 类人才 " 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B、C、D 类人才,可享受不超过购房金额的 50%,分别为最高 100 万元、70 万元、40 万元的购房补贴;E 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 15 万元、10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生活和租房补贴,A、B、C、D 类人才每月分别为 5000 元、4000 元、3000 元、2000 元, 最长 5 年。
E 类人才中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月 1500 元、1000 元生活和租房补贴,最长 3 年。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生,可分别享受每月 700 元、500 元租赁住房补贴,最长 3 年。" 十四五 " 期间, 筹集不低于 20.5 万套 ( 间 ) 保障性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在济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低于市场价租赁。
济南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A)、国家级领军人才(B)、省级领军人才(C)、市级领军人才(D)、优秀专业人才(E)五类,分别对应不同的待遇保障和各类服务,推动人才服务更加精准、优质、高效。
在人才待遇保障方面,聚焦人才所急所需,主要包括服务 " 金卡 "、住房保障、子女入学、配偶随迁安置、医疗保健、交通出行、出入境服务、编制保障等 8 条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让广大人才在济南安心工作、顺心生活。
(责任编辑:徐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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