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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违规免职前海人寿高管被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前海人寿发文回应。
7月15日下午,前海人寿发布公告称,公司坚决落实监管部门《监管意见书》各项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独立自主经营,保护公司资产、资金安全。目前,公司经营一切正常,业务和人员稳定,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主动优化业务结构,持续提升经营能力,确保公司稳健运行,为全体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保险服务。
前海人寿 视觉中国 资料图
7月14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向前海人寿发布的监管意见书称,近日,该公司股东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在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公告,称已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临时会议,免去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成方的公司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免去陈琳的公司监事等职务。经核查,该公司对召开上述会议不知情,会议未按照公司章程和监管要求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送通知,且未提前通知监管机构。
银保监会称,上述会议违反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七条和公司《章程》第七十一条,保险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应当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监管机构” 等要求,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十二条“通知时限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至少五天。公司应于上述时限内将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等。
银保监会指出,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对应由公司决策的事项提出具体意见,直接干预公司正常经营,不符合 《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四条“严禁……(四)干预银行保险机构正常经营决策程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第十六条(八)款和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十六)款,“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或者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干预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享有的决策权和管理权”等。
针对上述问题,银保监会提出相关整改意见,对前海人寿提出立即进行问题整改、严禁股东不当干预公司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局面稳定的监管意见。银保监会还表示,已对前海人寿实际控制人姚振华进行了监管约谈,责令改正违规问题。
前海人寿成立于2012年2月,是首家总部位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的全国性金融保险机构,公司注册资本金85亿元,总资产超3000亿元。
在股东方面,前海人寿共有5家股东,其中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深圳市深粤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0%,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9.8%,凯信恒有限公司和金丰通源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