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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实施细则》,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同时,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可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方可申领购房奖补。
此外,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也可申请购房奖补。
《实施细则》明确了5类不得申请购房奖补的情况:
(1)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2)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3)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4)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 (5)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此前的5月20日,南通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信贷需求。
《通知》明确,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降低到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人,160万元/户。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