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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微信公众号8月4日发布关于调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自8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将调整中国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
一、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80元;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每航段收费标准为140元。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即航线距离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航线距离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70元/人。实际收取金额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二、8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8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三、国际客票以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这一收费标准,相比目前100元、200元的收取标准,分别降低20元和60元。这也是自2月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以来,今年机票燃油附加费首次下调。
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旅客在8月5日后买一张机票相比下调前最高节省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