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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近日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落地“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措施,凡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无独有偶,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也在日前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也将“一人购房全家帮”配套政策囊括其中。(9月5日中国新闻网)
2022年以来,各地楼市“因城施策”持续发力,放松限购限售、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及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等举措频出,不断释放稳定房地产市场信号。海南省及河南罗山县等多地,纷纷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措施,不仅减轻家庭负担,彰显政策温度,也让公积金发挥更大效能,有助于释放房地产市场刚需,可谓利国利民。
原先,只有购买商品房才能动用公积金,导致大量公积金躺在账户上“睡大觉”。目前不少地方公积金政策与时俱进加以改革,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除购买商品房和离退休外,在租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方面,都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缓解了家庭经济负担。然而,公积金提取申请人,一般也仅限于本人及其配偶。而事实上,在我国现阶段,全家人出资为年轻人买房,是十分普遍的现象,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有着迫切的现实需求。
根据海南省拟落地的公积金新政,当地购房人除使用本人公积金外,还可共享配偶、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就是说,公积金可以“一人购房全家帮”。这样,在家庭成员的公积金共享和大力支持下,年轻人购买新房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减轻,不仅有利于家庭和谐稳定,也能促进年轻人早日买房成婚,避免年轻人因买不起房而耽误婚事。此项公积金新政充满了人情味,既能让公积金发挥更大的效能,促进当地房地产经济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年轻人的结婚率,于国于民都是利好。
今年以来,“一人购房全家帮”在各地颇为盛行。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天津、江西赣州、河北秦皇岛、广东珠海、湖南邵阳、四川资阳、安徽马鞍山、浙江湖州等20余地发布相关政策。而公积金政策多为属地化管理,地方自主决定权限较大,推行“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措施,无疑可以对刺激房地产市场,起到立竿见影的良好效果。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较低,将有助于释放房地产市场刚需,对恢复地方是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期待类似“一人购房全家帮”举措,能够多多益善,真正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