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正,切实提供法律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应听证尽听证”的要求和方便人民群众的原则,在尽量不占用企业正常经营时间的前提下,近日,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就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到申请人单位,召开上门公开听证。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洪涛主持,第三检察部主任朱润明、申请人及两名听证员参加。
听证会上,卢洪涛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及通知公安机关撤案情况,并就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职责、优化营商环境和为企业排忧解难等工作作了阐述。申请人及听证员均发表了意见。申请人对检察机关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不仅维护了本人的权利,也有利于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他对监督结果非常满意。经过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意见。听证员表示:“检察机关在处理本案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放下身段上门听证,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既能够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又能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上门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的重要途径,本次听证会是该院开展的首次上门公开听证,为申请人放下思想包袱,更好地开展企业经营,以及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出应有的检察贡献。下一步,该院在办理信访案件时,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牢固树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解决在当地”的理念,主动“上门服务”,把听证室搬到信访人“家门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真正做到检察为民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