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鲁中网淄博6月15日讯6月14日20时40分,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周长路电厂路路口例行酒驾检查,一辆三轮摩托车快到检查点时,驾驶人突然将车停在路边并下车走进路边人群。发现情况异常的民警随即上前将驾驶人沈某进行了控制。
经初步检测,沈某涉嫌酒驾,这时沈某却否认自己驾车。当民警告知其可以调取路口监控时,沈某当即承认了酒驾的事实。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5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就在民警对沈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机动车号牌系挪用号牌。据沈某交代:车辆号牌是他自己之前一辆摩托车上的,摩托车年久失修当废品卖掉,留下了车号牌。买回这辆三轮摩托车后,没去车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自作主张挂上了之前留下的号牌。
由于沈某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沈某血液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六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还将面临罚款2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