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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8月11日讯(通讯员 张聪聪)“救助基金帮我们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我们就应该尽快偿还,让这项好政策能帮助更多的人……”2023年7月20日,王某雷夫妻两人来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事故处理科办公室对工作人员说。
2022年10月11日10时27分许,高淄路花沟镇庄家村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重型半挂车与一辆对向行驶至此处左转的电动三轮车相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王某雷、乘车人李某花(王某雷妻子)受伤,两人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
高青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了解到王某雷家庭条件比较困难,只有一个女儿奔走在家和医院之间照顾两人,且根本拿不出治疗费用。办案民警立即与医院沟通,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先救人再缴费,同时联系支队救助办为其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11月4日,王某雷救助基金12778.02元,李某花救助基金23036.83元拨付到账。
经救治,夫妻二人康复出院后,主动找到当时帮助其申请救助金的民警,对救助金进行了偿还。
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是为让有困难的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而设立的,及时偿还是受助者的义务,同时也让救助基金真正运转起来,保障了基金的良性循环使用,让这项民生政策真正发挥其救急难、保民生、促稳定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