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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9月11日讯9月8日21时40分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丝绸路电厂路路口开展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在对一名轿车驾驶人进行酒驾排查时,发现驾驶人吕某涉嫌酒驾,民警对其进一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值是160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吕某告诉民警:这是他第三次被查酒驾。第一次是在2016年,第二次是在2021年,第一次被查醉驾后驾驶证就被依法吊销。
经进一步了解得知:吕某晚上在家吃饭时,喝了3瓶啤酒,本来想休息,可是接到朋友的电话,让他把车送过去。考虑到朋友家离着很近,过路口就到,就侥幸开车上路了,结果被查正着。
由于吕某涉嫌醉驾,按照规定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6个月以下拘役和罚金的处罚;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可并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