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介绍,抵达王某家后,他还没有起床。明白自己今天无论如何是“跑”不了了,王某一句话不说自行起床,径直走到客厅,为一尊太上老君的塑像点上三炷香,双膝下跪,默默祈祷,嘴里嘀咕着“请神灵保佑我不被抓走”……这一幕,让在场的执行干警大跌眼镜。
王某与申请人之间有18000元的债务,虽然钱不多,但进入执行程序后他却长期逃避在外。今年38岁的王某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执迷不悟”,拒不执行被带回法院,在法院询问期间,王某依然一言不发。随后,王某哥哥赶到法院,代其交纳了部分执行款。
在几位执行法官和哥哥的共同劝导下,王某才承诺将尽快还钱,争取在年底之前把债务还清,并写下保证书和分期还款协议。
新密法院法官提醒,被执行人有义务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致使生效文书无法执行,人民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临时“抱佛脚”,只会徒增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