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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十大重大行动:一是稻田甲烷减排行动,二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三是畜禽低碳减排行动,四是渔业减排增汇行动,五是农机绿色节能行动,六是农田碳汇提升行动,七是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八是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九是科技创新支撑行动,十是科技创新支撑行动。
《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基础上,坚持降低排放强度为主、控制排放总量为辅的方针,着力构建政策激励、市场引导和监管约束的多向引导机制,探索全社会协同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的实施路径。
到2025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融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种植业、养殖业单位农产品排放强度稳中有降,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效率提升。
到2030年,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与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推进的合力充分发挥,种植业温室气体、畜牧业反刍动物肠道发酵、畜禽粪污管理温室气体排放和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农田土壤固碳能力显著提升,农业农村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