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
原标题: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传递了什么信号?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北梦原
(资料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在保持已有鼓励政策基本稳定的基础上,按照“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原则,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
作为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外资产业和区域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地区,明确了鼓励外商投资方向。不少分析人士将其视作观察中国产业发展和利用外资等政策的重要窗口。
本次修订,《鼓励目录》进一步扩容。与2020年版相比,新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474条,增加239条,修改167条。其中,全国目录共519条,增加39条、修改85条;中西部目录共955条,增加200条、修改82条。回顾《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前两次修订,增加条目分别为121条、127条,此次修订,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出现了更大幅度的增加。
从具体内容来看,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版《鼓励目录》主要变化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着眼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加快促进技术迭代升级,新增或修改林业生物质能源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生产及应用,医药制造业相关耗材开发、生产,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及其产品生产,高性能光刻胶开发、生产,辉光放电质谱仪开发、生产等条目。
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将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作为修订重点。新增或修改低碳环保绿色节能节水的先进系统集成技术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职业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清洁生产评价认证与审核等条目。
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结合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比较优势扩大中西部目录鼓励范围。如山西、辽宁、安徽、宁夏等省区新增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产品及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衣着附件加工生产,功能性环保再生涤纶长丝的研发及生产、液晶显示材料及有机电致发光显示材料制造等条目。
有分析认为,新版《鼓励目录》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等方面,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引导外资投向,体现出我国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导向。
新版《鼓励目录》传递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信号,同时也展现出我国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
以往,鼓励类目录修订周期通常为3年至5年,本次修订与上一版相距不到两年,是当前形势下进一步稳外资的重要举措。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修订《鼓励目录》,有利于进一步稳住外商投资、优化投资结构、提振外资预期和信心。
市场普遍认为,新版《鼓励目录》的出台实施将为外资企业带来多重利好。新版《鼓励目录》扩容让外资企业可在更宽领域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中高端制造等行业领域条目大幅增加,将为研发实力强、拥有先进技术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提供更多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