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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刘建林 李彦斌)近日,山西省出台40条举措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明确2023年,山西省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将全部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在出让土地前,政府统一完成区域环评、压矿、地灾、地震等相关评价,企业可实现拿地即开工,特别是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地”和“标准厂房”方式拿地更实惠更快捷。
山西是能源大省,但能源领域民间投资体量不大,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新能源领域。下一步,山西将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坚持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加快构建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机制,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协同电网公司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并尽并”“能并尽并”。
就稳定房地产业民间投资,山西将通过适度增加供地、探索政府主导盘活闲置商品房用于补充保障性租赁住房、适度下调商品房预售资金重点监管额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等措施,解决房地产业民间投资下行压力较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