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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记者日前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复同意,青海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2023年2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元。
据介绍,此次调整是青海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1次调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此次青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700元调整为18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调整为18元。
本次调整适用于青海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