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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周怿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2〕502号),明确了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19个城市。我国水资源紧缺,同时污水再生利用水平却不高,大多数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已处理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的程度,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就直接排放,十分可惜。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是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湖(海)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对处理达标后的排水进一步净化改善后,在一定区域统筹用于生产、生态、生活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
该负责人指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城市主要承担六项试点任务: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合理安排相关建设改造项目,确保再生水利用目标可达。二是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对纳入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的污水处理厂加强源头管控,确保出水达标。三是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准确把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的功能定位和选址要求。四是完善再生水调配体系。形成合理的再生水调蓄能力,完善再生水管网设施。五是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用于工业生产、市政杂用、生态用水、农业灌溉等用途。六是加强监测监管。保障再生水利用安全。
上述负责人表示,要建立健全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管理体制机制,拓宽再生水利用渠道,加强监测监管,保障用水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