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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邢生祥
近日,《青海省林(草)长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管理责任清单》正式出炉,从草原资源管理、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等方面梳理建立责任清单21条,进一步明确各级林(草)长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扣紧知责明责的“责任链”,打造履责尽责的“共同体”,形成草原保护修复和管理的全覆盖、全贯通。
青海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有天然草地5.92亿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67%,占全国草原面积的14.92%,是青海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水土保持和调节气候等生态功能。近年来,青海先后实施草原补奖、草原生态治理等重大政策和工程,逐步建立健全层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夯实草原保护管理工作基础。2022年,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7.9%,年牧草产量稳定在9000万吨以上,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青海此次梳理形成责任清单21条,包括草原资源管理、草原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草原行政执法、草原征占用管理等内容,进一步明晰地方林(草)长在草原资源保护修复等方面的工作内容,推动建立完善的草原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督导,有效避免责任多头、责任真空和监管缺位等现象,确保履责有依据、监督有抓手、追责有重点,从严强化草原资源管护,推动构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新格局。
据介绍,通过全面加强各级林(草)长责任清单落实的督导,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动态跟踪、全程督办,进一步强化草原保护修复项目、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监管等林(草)长考核管理,切实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保障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