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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赵黎浩)日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若干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提出16条举措,从市场监管调度、违规违法行为查处、导游培训监管、规范价格、案件曝光、劳动用工、执纪问责等多方面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平稳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擦亮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工作措施》提出,从重点旅游州市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确保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高效运转,落实好综合监管机制、投诉处置机制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等,做到“诉求有人管、退货办得了、舆情有回应、反馈有温度”。
“投诉是最好的线索”。《工作措施》要求,重点关注旅行社、导游、景区景点、交通、住宿服务、餐饮等重点领域的投诉和舆情信息。对投诉和舆情中反映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导游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民宿、餐饮企业、社会商品零售企业、租车行、摄影店等重点市场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