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证监局公布了对基金代销现场检查的情况。证券时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2个地方证监局对基金代销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此外,还有4个地方证监局公布了基金代销抽查机构名单,正在或即将进行现场检查。
从基金代销罚单来看,今年以来,已经有15个地方证监局出具了22份相关罚单。有些罚单明确表示是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些罚单则只是表示“经查”。
罚单暴露出代销机构一些问题,有的机构基金推介营销话术设计不规范,部分用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有的机构存在全员营销行为。部分网点员工使用电话开展基金营销活动,未纳入统一留痕和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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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金代销开展现场检查
近日,河北证监局在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中表示,近期,以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河北证监局严格开展了基金销售机构专项检查,推动辖区基金销售业务规范发展。
一是压实经营机构合规管理主体责任,夯实合规风控基础,突出合规风控人员对基金销售业务合规审查的独立性与有效性。二是强调树立以投资人利益为核心和长期投资理念,对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不得实施短期激励,不得针对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三是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落实销售新规,重点关注基金销售部门管理人员、合规风控人员、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情况,严禁不具有资质人员开展基金销售。
河北证监局表示,针对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的性质及影响,河北证监局分别对2家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2家机构下发监管关注函。
除了河北证监局,公开信息显示,新疆证监局也开展了相关的现场检查。新疆证监局在一份罚单中明确提及,2023年2月13日至16日,对某银行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了现场检查。
此外,包括江西、河南、湖南、广西等地的证监局已经公示了基金代销的现场检查机构名单,已经或正在开展现场检查。江西证监局在4月份的公告中称,“根据中国证监会2023年度基金销售机构现场检查工作安排,我局于近日组织完成了辖区2023年度基金销售机构随机抽查对象的抽取工作”。
有机构存在全员营销问题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已有15个地方证监局出具了22份与基金代销相关的罚单,涉及机构以银行为主,也包括券商以及第三方代销机构。这些罚单指出了多方面问题。
一是基金销售业务规范性问题。部分基金推介营销话术设计不规范,用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个别基金宣传材料登载基金过往业绩时,未以显著方式特别声明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个别销售人员向投资者发送未经审核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评价某基金经理和某基金产品时无客观证据支撑。手机银行客户端销售界面中缺少个别基金产品的资料概要。
在基金销售中存在全员营销行为,并将无基金从业资格人员的基金销售关系及后续销售业绩提成下挂至其他营销人员名下。个别销售人员在不清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宣传推介基金产品。
二是合规管理与内部控制问题。基金产品准入委员会未包括产品研究人员及合规风控人员。基金销售专门合规风控人员履职独立性和有效性缺乏。合规风控人员执行基金合规检查的有效性存在明显缺失,部分网点员工使用电话开展基金营销活动未纳入统一的留痕和监控管理。未每半年对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一次投资者适当性自查。未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充分的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
三是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离任审计或离任审查机制。对部分基金产品在认购期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政策。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分支机构是否开展或暂停基金销售业务缺少内部审批。手机银行基金销售系统发生错链问题,未及时报告。
四是人员资格管理问题。基金业务负责人、基金销售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少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二分之一。未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人员持续培训机制。
五是制度完善问题。未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及时修订。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投资人长期收益纳入分支机构和基金销售人员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证券时报记者 刘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