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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关注公众号 消费者有权举报(主题)
人民日报北京6月25日电 (记者齐志明)停车缴费、点餐、购物……如今,扫码支付代替人工服务已然成为一种常见做法,但这种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为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来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行为,给消费者带来困扰。消费者在扫码关注后,常常会受到微信公众号发送的大量广告、优惠券等无关信息的侵扰,还有可能在申请各种权限的过程中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和落入消费陷阱的风险。对此,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反对强制关注公众号”消费监督工作,以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部分经营者将关注微信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并在此过程中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有权拒绝和举报。
一段时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等地消协组织已经就“扫码强制关注使用”发声,通过发布倡议、组织经营者进行自律承诺、开展专项消费监督等工作,呼吁商场、餐厅、停车场等商家在扫码缴费过程中不强制消费者关注商家微信公众号、不过度索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针对扫码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消费者可通过电子邮件(ccaxfjd@cca.org.cn)方式向中消协进行反映。中消协将委托专业维权志愿者对线索进行汇总、分析、整理,并视情节采取提示警示、约谈劝喻、支持消费者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