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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接连发布多则公告,明确优化和延续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优惠政策主要有税费减免力度加大、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大特点。
税费减免力度加大 政策有效期延长
公告显示,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此次发布的政策中,有多项政策原本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底到期,这次直接延续到2027年底。
缓解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此次发布的公告中,还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贷款税收优惠予以明确。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纳税人为农户、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
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此次发布的公告明确,延续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税收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