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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网北京8月28日电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蒋菡)记者今天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推动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研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实施细则》从总则、新功能研究、材料接收、技术评价、上市后评价、附则等6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鼓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保健食品功能创新和产品研发。
按照《实施细则》,新功能产品实行上市前审评和上市后评价相结合,新功能评价方法原则上必须包括人体试食试验。另一大创新点是,建立新功能建议和新功能保健食品关联审评审批机制,激发产业创新内生动力,促进科研成果向产品上市的快速转化。此外,在探索开展新功能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分级动态管理方面,实行保健功能分类评价、分级标注。
“《实施细则》是从制度上改革我国以往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评价管理模式的重要举措,以制度创新引领产业创新,以消费结构升级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