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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互联网连接世界,同时也深刻影响着每个人。截至2022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10.67亿,每个人都可能遭遇网络暴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寻亲少年刘学州、粉发女孩郑灵华、校内被撞学生妈妈坠亡……网暴组织者、参与者在匿名性“面具”之后“按键伤人”、造谣诽谤、人肉搜索,不仅受害者的个人权益被侵犯,网络空间陷入失序混乱,对立冲突、戾气横生。依法治理网络暴力绝不是受害者的一己私事,而是关乎网络生态和网络文明的大事,关乎全体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部门联合起草《意见》,正当其时,民心所向。
治理网络暴力有法可依。“网络暴力”本身是一个较为抽象宽泛的定义,既有法律法规并非对侮辱诽谤、侵害隐私、寻衅滋事等具体行为束手无策。《意见》进步之处显而易见,一是在总结各部门工作经验基础上,提高执法司法机关对网络暴力的重视程度,进一步认识到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和治理的必要性、紧迫性。二是整合理顺实体法律法规,助力执法司法实践中适用法条的精准度。三是强化诉讼程序的衔接配合,明确公诉条件,支持自诉转公诉,强化立案监督,完善整治网暴的流程机制。四是丰富救济途径,解决取证难问题,公安机关协助取证将有效提高侮辱诽谤案件自诉程序效率。
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平台)对网络生态内容负有主体责任,是治理网络暴力的关键所在。《意见》强调平台方在网暴事件中应发挥网络安全管理作用,对用户借网暴事件恶意营销炒作不作为的,如经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按犯罪处理,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遏制“带血”流量,维护清朗空间。网络暴力杀人无形,要求我们将传统事后处置为重心,升级为构建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处置的综合治理体系。中央网信办于2022年11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对网络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平台方应当建立健全网暴识别预警、一键防护当事人、及时阻断网暴信息扩散传播等技术机制,全过程主动作为,全方位保护用户。
集思广益,同心协力才能不断提升网络暴力治理效能,欢迎您在6月25日前提出意见,我们一起接续发力打好网络暴力治理持久战!(在盛夏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