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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印发《云南省推进重点群体创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23年至2024年,通过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扶持政策、提升创业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力争实现创业培训规模不少于12万人次、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新创业不少于1万人、新增返乡入乡创业人数不少于5万人、退役军人新创业不少于5000人,就业困难人员能够以更加灵活方式实现就业增收。
在具体举措方面,实施九个计划,即实施“创业环境优化”计划;实施“创业主体培育”计划;实施“创业服务护航”计划;实施“创业培训赋能”计划;实施“创业政策扶持”计划;实施“金融产品助力”计划;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实施“创业氛围营造”计划;实施“灵活就业支持”计划。
其中,在“创业主体培育”计划中,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立项支持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意设计成果转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落实好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培训、资金、场地、用工、营销等扶持政策,助力返乡创业项目更好发展。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围绕云南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行业发展趋势,引导支持有专长的退役军人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国家和省重点扶持行业领域创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鼓励发展夜经济、后备箱经济等特色经营,引导其创办家政服务、社区养老、商品零售等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
实施“创业载体筑巢”计划,每年认定一批省级双创平台,重点培育不超过3个省级创业园示范基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资金;支持不超过5个社会投资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最高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认定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就业明显的返乡创业示范园,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强化省级双创孵化平台监测评估,推动创新创业平台量质齐升。加强各类创业载体交流合作,共享发布创业项目、孵化场地、仪器设备等信息,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
在创业政策扶持方面,《方案》提出,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免除反担保要求,对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借款人,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年的展期。同时,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此外,在加大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力度方面,拓展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项目,计划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省财政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方案》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做好统筹协调,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汇总实施进展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张田睿 杨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