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发布了
户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取消现有的积分落户制度
(资料图片)
有房产、租房均可申请落户
需要居住证
赶紧来了解一下吧
常熟户籍新政(征求意见稿)
落户说明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的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其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所在地。
➤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含本人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在本市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宅;
(2)租住经住建部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国有土地上的商品住宅。
➤合法稳定就业
是指有合法职业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地为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正在缴纳且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必缴险种)。
所需材料
◎以所有权住宅申请落户的
不动产权证书
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
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
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以租赁住房申请落户的
提供本人、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在本市的无房产证明
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半年及以上)
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常熟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租赁住宅房屋的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意见,家庭成员关系材料。
注:承租人落户后,同一套房屋三年内不再受理同情形落户。
有效期:本办法自2023年4月1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调整挺大的,落户更容易了
这些都是意见稿,还没正式实施
来源:常熟政府官网、苏州本地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