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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重股份5月15日公告,公司拟向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鞍山鞍重矿山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鞍重”)80%股权、辽宁鞍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鞍重”)80%股权、湖北东明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明”)49%股权、江苏众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众为”)49%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2.68亿元。通过本次交易使公司能够更好地聚焦新能源主业,减少机械制造相关业务亏损给公司带来的影响,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鞍山新融兴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杨永柱控制的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鞍山鞍重20%的股权、辽宁鞍重20%的股权,鞍山鞍重、辽宁鞍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再持有湖北东明、江苏众为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