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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网讯(□付军 通讯员王迪)“已查到该人名下车辆,现在确认查封。”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与牟平公安分局在联合推行的法院系统应用专网平台上成功查扣被执行人张某名下车辆,该案中,执行干警无法确定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是否有车辆,便通过上述平台上传办案手续,即时完成了机动车查封工作。
“查人扣车”一直是执行工作中亟须攻克的难题,为进一步发挥牟平区执行协作联动机制暨打击拒执犯罪领导小组的作用,实质化突破“车难寻”的困境,牟平法院与牟平公安分局联合研究查控被执行人机动车辆工作机制,全面推出了烟台市首家法院系统应用专网平台,用于办理机动车查封、解封业务。该平台充分借助公安机关查控系统和警力资源,解决了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为办理机动车查封、解封业务的难点、堵点,节省了时间、人力、资金成本,让心存侥幸、试图隐匿行踪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无处可逃,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极大提升执行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