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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浉河区古先生来电反映,其是浉河区文广旅局家属院业主,2021年10月,小区铺设沥青人行道路,该路面气味难闻,其认为该路面一直在挥发一种叫沥青烟的有害物质,对人体有伤害,要求更换沥青路面,并给予合理解释,请相关单位核实处理。
记者从浉河区民权街道办事处了解到,沥青烟是沥青加热和含沥青物质燃烧产生的气溶胶和蒸气。其产生原因:1.炼焦、炼油等产生沥青的工业热加工过程;2.加热沥青以制取沥青产品的过程;3.加热沥青用以铺设道路、修补房屋或作防腐涂料的过程;4.加热或燃烧含有沥青的沥青制品、石油、烟煤、木材、油页岩的过程。沥青中的毒性物质属不易挥发性物质,需要300摄氏度左右才能挥发。市区道路的沥青施工,沥青砼的施工温度为150至170摄氏度,温度远远没有达到毒性物质的挥发点。即使是酷热的炎夏,成型后的改性沥青道路软化点高,在常态温度下也不会产生变化,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
信阳日报客户端“新闻热线”记者 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