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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八菱6月29日公告,公司于6月29日与德天厚公司、北京弘天、海南弘天及万厚公司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拟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弘天15%的股权转给海南弘天和万厚公司共同指定的德天厚公司,转让价格为1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占北京弘天的股权比例将由51%降低至36%,北京弘天将由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北京弘天自2020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业状态,员工已全部离职,截至目前尚未恢复正常经营,且无复工迹象和预期,未来能否恢复正常经营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其近几年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对公司造成了严重拖累。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将北京弘天部分股权予以转让,剥离该项不良资产,以集中精力和资源发展公司主业,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根据协议约定,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低于1000万元的120%的(含),则该等处置收入及分红全部归德天厚公司所有;如德天厚公司后续处置北京弘天15%股权及通过北京弘天分红获得的收入之和高于1000万元的120%的,则处置收入及分红之和中超出1000万元的120%的部分归公司所有。同时,德天厚公司、海南弘天、万厚公司共同承诺:如海南弘天向相关责任方追回其违规对外担保的4.66亿元的损失,海南弘天或者海南弘天委托的德天厚公司、万厚公司应将追回损失的金额扣除追偿成本及相关费用并扣除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款的120%后,将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无条件支付给公司,用于购买公司所持北京弘天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