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求职租房季,从校园走向社会,无数年轻人即将在心仪的城市开始独立生活。然而对部分年轻人来说,独立所面临的第一件事——租房,就可能是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
小伙张某自称房东,将虹口区一套住房挂在网上出租,并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和6名租客签订租房合同并收取房租和押金,直到张某迟迟不交房,租客们才发现张某压根不是户主,自己的租金也早被他拿去赌博输了个精光。近日,本案经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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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六“租”,骗走8万多元
时间回到2022年10月底,冉小姐在网上看到张某发布的租房帖,觉得张某的房子还不错,就联系去现场看房,并当场和张某签下租期一年的合同,同时支付一年房租和押金共39000元,约定租期从12月初开始。冉小姐却不知道,一个星期后,张某又和另一租客花先生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收取了租金押金14000余元,将这套房子再次租给了花先生,交房日期和冉小姐相同。
11月下旬,张某又先后将这套房租给了其他4名租客,分别签订合同、收取租金和押金7000多元到1万多元不等,和他们约定的交房日期也都是12月初。
到了12月初,冉小姐多次催促张某交房,张某以“正在搬家”“处理父亲后事”等理由,一直拖延交房日期,最终张某告诉冉小姐,房子自己要住,交不了,钱能退一点儿,但其他的都被自己花完了。冉小姐无奈只能去报警,张某到案后冉小姐才知道,自己竟不是这套房唯一的租客,而张某也不是户主,只是住在亲戚的房子里,根本没有权利出租该住房。
“我一直在网上赌博,没钱了就想着出租这套房子收取租金继续赌。但租金收下来后很快就输完了,我就又去找下一个租客,继续骗租金来赌。”张某交代了自己以出租住房为幌子通过签订租房合同骗取租金的事实。直至案发,除去归还的少量钱款,张某从冉小姐、花先生等6人处骗取的租金和押金共计8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租房应注意这些事
审理本案后,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被害人的租金及押金为目的,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本案后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且责令其退赔诈骗钱款。
检察官提醒,寻找房源应当去正规中介机构或平台网站,网络上个人发布的房源不能轻信,以免遇到像张某一样,无房源或一房多租的骗子。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注意审查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查看房东产权证,并和房东本人签订租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人委托他人代签合同,则要查看授权委托书原件,尽量不要同“二房东”签订合同。而提前支付租金尽量不要超过半年,以免出现房东“跑路”或者遭遇诈骗租金的情况。希望即将走向社会的年轻“租房打工人”都能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上当受骗。
通讯员 王晓阳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